衡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台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及帮扶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0-12-24 17:28:18

衡水市供销社为建立健全市直系统困难职工帮贫济困机制,切实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更好地促进供销社和谐""文化建设,近期特制订出台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及帮扶救助办法”。 
  “办法”的帮扶救助范围为:在市直供销社系统工作的职工遭受意外灾害后,不经救助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因家庭困难造成子女无法正常升入高校的职工、长期患病且丧失劳动能力,其配偶及子女供养极度困难的下岗"低保"职工、突发大、危、急疾病,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职工等。帮扶救助标准从500元至3000元不等。 
  在救助基金来源上主要采取市社划拨、企业捐助、职工捐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即每年市社划拨1.5万元、各直属企业捐助1.4万元、每年七一前市直系统干部职工自愿捐助等。救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接受财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办法”还制定了帮扶救助程序,成立了由市社主要领导挂帅的帮扶救助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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