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城万店无假货”百家诚信示范店(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1-08-01 17:53:24

为进一步整顿和治理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等8部委局文件要求,近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百家诚信示范店(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评选“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是由中宣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门共同发起倡导开展的一项全国性创建活动。作为构建诚信衡水、和谐衡水的一个有力抓手,我市以“倡导诚信、规范有序、公平竞争”为主题,连续组织开展了百家诚信示范店(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推出了一大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示范店、示范企业,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对示范店、示范企业形象集中公示、展示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提高了企业信用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已经内化为企业家普遍共识。诚信经商、诚信兴商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广大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企业积极响应,踊跃参评,自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打造品牌门店,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信赖。事实证明,广泛深入地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百家诚信示范店(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于促进全社会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良好经营秩序与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繁荣我市经济、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生态湖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通知要求,全市各参评企业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价格诚信、涉农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不产假货、不卖假货、明码实价、改善服务。要着力解决生产与流通、供应商与经销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失信问题。在质量信用上,严把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在价格信用上,要建立健全明码标价、价格台账和价格监督等物价管理制度;在信用监督上,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参评商贸企业日常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和方便消费者查询的电子监控网络,设立举报站、投诉台和流动执法车,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辟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示范店、示范企业典型经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社会树立诚信为本理念,努力把我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百家诚信示范店(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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