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我市召开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8-08-27 11:32:22

  

      为进一步浓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社会宣传氛围,提高市内创建点位公益广告宣传水平。8月15日,市创城办组织召开了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市文广新局、商务局、市场管理局、市直工委、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刊播设置和严格管理公益广告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我市印发的《衡水市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对公益广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范内容、发展目标、宣传主体、宣传要求以及健全机制等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与研商。
      会议强调,第一,公益广告价值导向要正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第二,公益广告内容要体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体现时代感厚重感;第三,公益广告语言文字使用要规范;第四,要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策划和内容创意,做到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第五,公益广告必须要图文并茂,声情并茂,充分利用衡水历史文化资源,建设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载体。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批、谁检查,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核设置责任制。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对本地设计制作的、拟刊播设置的公益广告内容及形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刊播设置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把关后的内容、形式刊播设置。对于未按规定审核把关,或未严格审核把关,或在刊播设置过程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逐级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公益广告相关文件的职责要求和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分内之事,旗帜鲜明敢于担当。三是要坚持全面覆盖目标不动摇,《衡水市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和量化指标,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不折不扣全部落实到位,确保数量、内容和质量都符合要求,对于政治类重大题材内容和自行设计的公益广告要经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审核把关。四是在多城同创期间,各部门公益广告要相互协调刊播,避免出现扎堆现象。在内容上要相互融合,协调创新,在形式上要发挥公益广告美化城市的作用,打造形式多样、富有内涵、美观大方的公益广告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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