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整治“僵尸车”、清理小广告……衡水要有大动作!
发布时间:2019-07-08 09:34:24

 整治“僵尸车”、清理小广告、严查车辆乱停乱放、在规定点位设置刊登公益广告……为深入开展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解决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6月14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容环境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八大“攻坚行动”。


6月25日,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我市交警组建起了治理“僵尸车”小分队,集中对市区范围内“僵尸车”进行摸排清理,对发现的明显影响行人通行且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及公共区域的“僵尸车”,联系车主在指定时间内自行驶离。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包括清理“僵尸车”在内,本次市容环境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主要任务为集中实施小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排乱倒、非机动车行人乱闯乱行、门店商贩乱摆乱卖、小区乱搭乱建、宠物乱跑乱排整治及公益广告提升。


本次“攻坚行动”总体要求为全面对标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各项创建工作要求,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和信心,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大改善、城市环境大整治、文明素养大提升,全力加快创建步伐,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攻坚行动”

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贩假证等违法行为;切断传播途径,严格管控小广告电话号码;开展长期整治,全面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对道路两侧小广告治理按照“谁的设施谁负责”原则,对市区街道两侧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还将打击行车道散发小广告行为,对散发者携带的印刷品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进行处罚;坚持疏堵结合,长效管理,采取疏堵结合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在街头广场、绿地、交通枢纽和繁华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地至少配建一处公共信息发布栏,对提供便民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张贴、集中管理等。

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攻坚行动”

规范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清除“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资源现象;按照“全局规划、规范设置”原则,在有条件道路最大限度的增设一批停车泊位;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前提下,加大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施划工作;针对市区部分小区停车位设置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周边主次干道施划一批“蓝色潮汐停车泊位”,专供夜间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严查车辆乱停乱放,建立常态治理“责任区”模式;突出治理重点,以哈院、二院、怡然城、百货大楼、车站、爱特、四院、五院、衡百国际等区域为治理重点,强化警力部署,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无序进场,严查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乱闯乱行;公安、城管部门成立专项治理班组,加强联合执法,动态巡控,对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占盲道停放车辆,开启“贴单”模式,严查严管各类乱停乱放现象。

垃圾乱排乱倒整治“攻坚行动”

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在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场所;严禁随意倾倒、堆积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非机动车行人乱闯乱行整治“攻坚行动”

针对市区主要交通路段,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和节假日全天,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通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


门店商贩乱摆乱卖整治“攻坚行动”

集中整治城区内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依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和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高效利用已建成的便民市场,引导、规范摊点合法有序经营。

小区乱搭乱建整治“攻坚行动”

清理整治小区内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小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在房屋四周、屋顶、阴阳(晒)台等处擅自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各类违法侵占公共场地、公共绿地等共用设施进行的种植蔬菜、花卉等苗木及饲养家禽家畜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等。


宠物乱跑乱排整治“攻坚行动

集中整治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地的宠物散养乱象,杜绝宠物乱跑、乱排、乱吠、乱咬等破坏市容环境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公益广告提升“攻坚行动”

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围挡等48个点位类别中设置刊登公益广告。在交通运输类,包括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总站广告媒介显著位置、均衡刊载公益广告,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市区内所有建筑围挡(包括临时围挡)刊载公益广告,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及时更新更换;在文化事业单位和旅游景区,窗口行业,校园,社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金融网点,星级酒店、餐饮行业,企事业单位等所有点位,按照测评要求刊登设置公益广告。



按照此次“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对于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给创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此次市容环境集中治乱和公益广告提升八大“攻坚行动”将持续到7月31日。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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