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立规矩”也要“守规矩”——我市城区居民养犬现状调查(上)
发布时间:2020-06-23 09:51:36

整治前人民公园内部分市民遛狗不拴狗绳

为方便居民在宠物排泄后及时进行清理,部分小区设置了宠物拾便箱

利用条幅进行宣传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向养犬市民宣传相关规定。


衡水市犬只收容所收容领养登记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空巢”现象的加剧,养犬热逐年升温。但是,随之而来的安全和城市管理问题也逐渐暴露,狗粪随处可见、犬吠扰民、恶犬伤人、管理欠缺等报道屡屡见诸报端,因流浪犬增多和养犬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频频发生,有些甚至升级成社会治安或刑事案件。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是创建内容之一,与养犬相关的“宠物文明”是否跟上创建步伐,成为衡量我市社会文明的一把标尺。

1 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市民反感

现象一:不拴狗绳

讲述人:张女士

小女孩被吓哭 狗主人却未现身

前不久,记者在人民公园看到这样一幕:一个约七八岁的小男孩领着两只没拴绳的小狗在公园入口处跑来跑去。当时市民张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经过,一只狗迅速地向张女士的女儿冲过去,小女孩赶紧躲到张女士身后,一边躲一边喊:“妈妈,我害怕、我害怕……”张女士赶紧抱起吓哭的女儿,并喝退了撒欢的狗,气愤地说,“这是谁家的狗,能不能看好了,别让它吓着别人!”然而,自始至终小男孩的家长也没有出现。

张女士向记者埋怨道:“有的狗拴着绳子还好点儿,但总有人对自己的狗放任不管,每次看到这样的狗走过来,我都担心会伤着,只能躲着点儿走。”言语间,张女士十分无奈。

记者经过多日在市区广场、公园、社区走访发现,80%的遛狗人士会拴好狗绳,当中也不乏会有一些不文明遛狗的现象。近来,记者在市区胜利路与自强街交叉口看到一位市民拿着可伸缩的狗绳牵着一只小狗。不一会儿的功夫,小狗便跑到大约2米之外的草坪里跳来跳去。虽然市民也用绳子牵着狗,但是却超过了规定的1.5米。

现象二:狗狗随意便溺

讲述人:刘女士、闫女士

狗狗随意便溺遭人烦 公园绿地被破坏

记者走访时,曾在市区新华路报社街交叉口东南角的绿地石板路上,发现了几处狗便。当晚,记者又来到此处,遇到住在附近的刘女士,她说:“每到晚上来这遛狗的人很多,经常会有狗随地便溺,有些狗主人也不收拾。来散步的人稍不小心就会踩到狗粪。现在天气炎热,狗粪臭味很大,还招来了很多苍蝇。挺好的绿地,人们都没法待了。”

日前,在温莎花园2号楼入口处的空地上,记者也发现两处狗便。在此居住的闫女士说,每次停放电动车都要注意些,以防踩到轧到,又脏又影响心情。等下午再经过此处时,发现狗便已经被环卫工人清理干净。

同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市政广场上的草坪里也时常会有狗便溺的现象。市民反应,“广场的草坪长得特别好,一些不讲公德的人放任自己家的狗进入草坪玩耍。经过狗的一番刨、滚、便溺,好好的草坪被毁得不成样子。养狗解闷本来不是什么坏事,可像如今一些人不文明的养狗方式实在让人受不了!”

记者在人民公园、怡水公园和休闲广场入口处都发现了写有“禁止携带宠物入内”“文明遛狗从我做起”“请勿让狗狗随地大小便”的告示牌。记者走访了多条街道,多多少少都发现了狗便的存在。狗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关系着城市环境卫生和市民身体健康,及时处理狗的粪便,也反映了养狗者的文明素养。

负责市区新华路报社街至红旗大街段的环卫工人孙阿姨说:“基本上每天都能在路上看到狗便,清除狗便之后,还要把路面清理干净,很辛苦。当然还是有些养狗人很讲文明,附近小区就有几个住户带着纸和袋子或者铲子出来遛狗,狗便溺之后,会立马清理。”

有不少市民表示,狗随地大小便会带来卫生安全隐患。爱民宠物医院的医生朱秀花表示,狗粪中含有大量致病菌和各种寄生虫卵,如不及时清理,很容易成为潜在的传染源。尤其是一些生病的狗,排泄的粪便会携带寄生虫,不但污染环境,而且对小孩的健康危害很大。

据了解,广厦上城、恒丰理想城和丽景名苑小区在本社区设置了宠物拾便箱,安排专人定期在箱内放好拾便纸、袋,方便居民在宠物排泄后及时进行清理。

现象三:犬吠扰民

讲述人:刘先生、王女士

犬吠惊扰睡不着觉 无奈之下只能报警

“我住的单元楼的一楼住户在自己院子里养狗,狗不分白天晚上的乱叫,声音太大,严重影响了家人的休息。妻子怀孕的时候晚上经常被吵得睡不着。”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为此他找到狗主人沟通过好几次,建议狗主人适当训练狗,解决狗乱叫的毛病。但是狗乱叫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一直没有改善。后来妻子坐月子,狗叫搅扰得妻子孩子都睡不好,刘先生在再次警告养狗人不起作用后,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最终狗主人把狗送走。刘先生说:“狗主人有养狗的权利,但不能干扰别人的生活。由于一些养狗人对狗的管理不当,给邻居造成困扰,狗主人应该警醒,在日常应该自觉做到文明养犬。”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狗吠扰民的现象并不是个例。对于如何控制狗叫声,记者专门咨询了一些宠物医生。爱心宠物医院的动物医生田托表示,养狗前也要先了解每类犬种的特性,分清吠叫原因,有的是生理吠叫,有的是情绪吠叫,狗主人可对狗进行及时安抚或者合理训练来减少狗乱叫的情况。

现象四:狗伤人、狗伤狗

讲述人:高女士、田女士、王女士

遭狗舔咬无人负责

“两个月前,小区里一只不拴绳的小狗围着我转了一圈,当时我腿上有伤口,被它舔了两下。”家住市区宝云小区的高女士说,“随后,狗主人也走过来了。我问他用不用注射狂犬疫苗。狗主人强调他家的狗已经注射了疫苗,不会感染。”但是,当高女士表示想看一下狗的免疫证明时,狗主人却再三推脱,不肯出示狗的免疫证。高女士表示如果不能证明狗已注射疫苗,那么狗主人就必须支付费用让自己注射狂犬疫苗。但狗主人坚称狗已经注射了疫苗,如果高女士坚持注射疫苗,是高女士自己过于担心,他不会支付任何费用。最终,双方商议未果,高女士自己花钱去注射了狂犬疫苗。

“自从经历这件事后,我就对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很是反感。养狗是自己的事,但是也要考虑到他人的感受。”高女士表示,如果当时狗主人遛狗拴绳,狗围着人转、舔、咬的情况可能就不会发生。同时,如果狗按时注射疫苗,也会让人安心很多。

近日,记者在桃城区疾控中心遇到了正在打狂犬疫苗的田女士。经询问得知:她在市区前进大街宁安路口过马路时被迎面而来的一只狗咬伤了脚腕。因为没有看到狗主人,不知道是不是流浪狗,担心会传染上狂犬病,就先到疾控中心注射了狂犬病疫苗。注射了疫苗之后,再回去找那只狗,却已经找不到了。“唉,这已经是我打的第四针了。真是倒霉,上班等红绿灯的功夫就碰上这么个事,一下子500多块钱没了!”田女士无奈地说道。

除了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还有狗咬狗的事件。日前,记者在市区的爱心宠物医院碰到了来给自家泰迪做手术的王女士。“早上7点多,我妈妈带着‘球球’出来玩,没想到一出单元口,就被从旁边冲过来的一只没拴绳的秋田犬咬了一口。”王女士白色衣服上还沾着狗的血迹,一边说一边注意着手术室的情况。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王宝峰。他说,我市每年要消耗4万至5万人份狂犬疫苗,其中70%至80%是被狗咬到而注射的。他提醒广大市民,时下天气暖和,出来遛狗的人多,一旦被狗抓伤咬伤,要及时接种狂犬疫苗,规范处置才能保证生命安全。

针对动物免疫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科长贾青维呼吁广大养宠人士,要文明、科学饲养宠物,定期为其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加强犬只免疫,从源头切断疾病传播。

2 向不文明养犬行为“宣战”

此前,我市曾出台《衡水市民文明公约》和《衡水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其中对市民养犬提出了具体的约束标准和行为规范:不散养宠物,带宠物上街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但并没有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狗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近年来,我市不少市民呼吁,应该尽快制订具体措施加强对养狗行为的管理,从制度上保障居民的权利不被这件“小事”所损害。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张震表示,我市制订养犬管理条例十分必要,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9年5月中旬,我市公开发布了《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居民养犬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6日,我市举行《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养犬居民、非养犬居民、物业管理人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动物保护人士、宠物服务机构人员、公园广场管理人员等不同行业的16人参加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设六章43条,对适用范围、管理体制、部门职责、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与领养、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

近日,记者采访了养犬管理专项治理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我市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条例》的实施。

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加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意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住建、市场监督、卫健委、司法等部门配合,对《条例》的内容、严管区划分、禁养犬品名录、办理养犬证流程、综合便民服务点的设置、便民措施、养犬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违反条例规定的相应处罚等重点内容以“线上+线下”的模式,进行了系列宣传。

在严格管理区的大街小巷、居民楼院、单位学校、繁华路段等地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条例》等方式,开展大力度、多层次宣传。电信营业商集中发布一批公益短信;市场监督、城管部门利用电子广告屏幕、广告灯箱开展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及时对《条例》宣传工作跟踪报道,对违规行为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使广大市民认识到违规养犬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此外,对养犬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以及养犬人员较多的居民小区,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

“依法、文明养犬的关键,在于养犬人素质的提升。”市公安局城管支队队长王洪新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的力度,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养犬行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维护环境卫生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意识,营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注入正能量。”

构建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我市在市县两级成立由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健、住建、财政、发改、教育、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参与的养犬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每月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联合检查执法协作机制,多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并针对养犬管理工作实际,坚决把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市民人身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把犬类管理工作作为日常性工作长抓不懈,建立联合执法规范养犬管理长效机制,使犬只管理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养犬管理是一项涉及群众安全、群众生活、城市管理、城市文明、城市环境的重要工作,是我市城市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市公安局城管支队队长王洪新表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依法规范养犬行为,我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从方便养犬人给犬只免疫、办证和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出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整合窗口职能,优化窗口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前置便民服务,大力夯实养犬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把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单元做实做强,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推动多元主体共建共治。

为了规范流浪犬的管理,我市实施流浪犬集中收容工作,清理危险犬,收容捕捉违章犬、弃养犬、流浪犬、无主犬等执法管理活动,建立了衡水市犬只收容所,并配备执法人员和车辆、抓捕工具等。

开展整治行动

为切实提高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助推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针对遛狗不拴绳、狗粪不自清、犬只不办证、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多次开展整治行动。

3月29日,康复街派出所民警因市民王某饲养多条犬只,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妥善处置通知书》,明确告知养犬人须将超限量的犬只迁离严管区或送交符合饲养条件的人饲养,并为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办理登记手续。

4月1日,衡水高新区公安分局和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饲养大型犬只的邵某和张某开出了《责令限期妥善处置通知书》。

4月23日,市区东门口派出所民警对携带犬只外出时未给犬只束牵引带的王某和杨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枣强县、武强县也分别有居民因携带犬只外出时未束牵引带受到批评教育。

5月6日晚,市公安局多警种组成文明养犬巡查队,在滏阳河沿岸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多起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分别对犬主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抓紧登记,并向市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材料。

5月9日,衡水市、桃城区公安机关组成的联合执法巡查队,在晨巡金域蓝湾小区时,检查犬只21只,查处遛犬不拴绳2例,处罚2人,现场下达限期妥善处置通知书2例。

5月18日,我市公安局桃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河东派出所民警与市公安局城管支队民警联合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抓捕流浪犬1只。

……

自《条例》实施起,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排查、教育和管理工作,目前已经出动执法力量1120人次,暂扣犬只296只,下达《责令限期妥善处置通知书》684例,下达《责令限期办理登记通知书》1504例,处罚遛犬不拴绳605例,处理犬吠扰民32例。

“批评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公共秩序需要共同维护,希望广大养犬市民自觉提高意识,从自身做起,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市公安局城管支队队长王洪新表示。

整治过程中,公安部门还联合社区干部,积极发动楼院长、物业工作人员,组建了网络管理员队伍,对严管区域内的犬只开展全面细致养犬管理工作,摸底排查,掌握犬只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一犬。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对未免疫的按照条例处罚。对不按照规定登记免疫、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无主犬只进行收容,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对违规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对犬商店、犬诊疗机构(医院、诊所)等涉犬单位进行检查,规范犬只经营、诊疗活动。

相关链接:

位于衡井线和240省道交叉口东南角的衡水市犬只收容所,是配套《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的犬只管理配套服务机构,于今年4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一期可容纳150只犬,现有犬13只。后期,可根据需要扩建,预计二期可容纳300只。犬只收容所规划设计注重动物保障,设有接待(办公)区、接收区、紫外线消毒通道、留置留检区、犬只活动区、兽医室、饲养室等功能区,专门接收、容留全市范围内弃养犬、流浪犬以及公安机关扣押和没收的违法犬只,承担全市流浪犬只留置、检验、诊疗、训练等多种功能。同时,作为服务平台,犬只收容所还向市民提供犬只领养服务,满足市民领养犬只的需求。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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