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即将开始!注意缴费档次和方式!
发布时间:2020-07-29 10:06:33


日前,从衡水市人社局获悉,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即将开始。保险缴费设定为7个档次,按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原则,参保人每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据了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定为7个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为“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即参保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用于增加基础养老金。有条件的参保人可选择最高档次缴费、按最长缴费年限缴费,这样政府给予的补贴最多、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最高。例如,参保人每年都选择2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15年到龄后,每月大约能领取135元;如果每年都选择80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15年到龄后,将来每月大约能领1082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高龄倾斜政策,领取人员年满6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元,满7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2元,满8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3元,高龄基础养老金可与年限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


参保人应满足以下条件,60周岁后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必须逐年缴费至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这些人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待遇。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有中断缴费年限的,必须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年限不用于计算年限基础养老金。贫困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社保扶贫政策执行。


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由本人提出申请,当地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自办理手续次月起按月计发待遇。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


自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城乡居民可通过多种渠道缴费。

一、费用由村(居)协办员代收或居民到办税大厅使用自助终端、办理窗口缴费。

二、居民可通过河北税务手机APP、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冀时办手机APP、冀时办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模块缴费。

三、通过社保费业务经办银行缴费。衡水城乡居民持相关银行的银行卡可以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农商银行、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沧州银行、邢台银行、民生银行等12家银行办理业务。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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