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创建文明城市义务监督员招募启事
发布时间:2018-04-27 11:41:41

为发动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增光添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创建文明城市义务监督员,对衡水市主城区建成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秩序、文化经营场所、施工工地、社会管理及窗口行业规范服务等进行监督。     

 一、招募条件   

1.在衡水市主城区工作和生活,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优先考虑。 

2.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明城市创建,自愿担任文明城市义务监督员。   

3.法制观念强,有良好的文明素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办事公道。没有违法违纪和社会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4.善于沟通协调,能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   

5.有一定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能完成手机拍照和电脑操作,及时向市文明办反馈有关问题。   

二、监督员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城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

2.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市文明办反映。

3.对城乡公共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小街小巷及群众的不文明行为等进行监督,并将发现的有关问题以图片、影像、文字等形式及时反馈。

5.参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小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社会监督和评议。

6.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播社会正能量,争做遵德守礼的宣传者、实践者、带头者。

三、招募办法   

1.即日起至2018年5月22日(双休日除外),自愿担任文明城市义务监督员的市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文明办报名,填写《衡水市文明城市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2.市文明办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和《衡水市文明城市义务监督员证》,经培训后开展工作。   

    报名联系电话:2130818   2024870 ,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866号(东三楼301室)市创城办公室。

 

衡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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