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开始征集啦
发布时间:2018-05-02 11:43: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5月。

公布时间:6月。

二、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作品要围绕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的总体要求,符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内涵,展现衡水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二)具体要求

1.宣传口号

即衡水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激励口号。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如:

秦皇岛北戴河区:出发我们去创文明城

秦皇岛开发区:创城我们共同参与

2.主题标识(LOGO)

递交作品需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

注:应征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三、征集方式

1.全部采用电子文本投稿征集。在指定时间内将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衡水市创城办邮箱:hsccb2130818@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为:“XXX(姓名)--创城口号及标识文稿”。

2.一人投报多件作品,或者以团体的名义提交作品,请打包压缩后提交。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五、评选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初选作品将通过衡水市主要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最终对入选、入围的作品进行奖励,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市文明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所有权归市文明办所有。

4.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咨询电话:2130818 2024870

衡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版权所有:衡水文明网   备案号:冀ICP备15026488号-4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创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