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7 16:44:23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工委文明办,市直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统一部署,为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定于从4月下旬开始,在中国文明网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活动。为做好我市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目的

配合各地道德模范选树工作,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网民,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并通过网络对这些好人好事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在网民中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形式

1、推荐展示:发动群众将身边好人好事推荐到中国文明网和衡水晚报,汇总后集中在中国文明网进行展示。(中国文明网网址:www. godpp. gov. cn )

2、网上评议:发动广大网民通过跟贴、投票等形式,对推荐的好人好事进行评议,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氛围。

(三)组织实施

整个活动由中国文明网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直工委文明办要协助做好我市推荐、审核等工作,市及各县市区媒体要适时宣传。

(四)时间安排

14月下旬开始,衡水日报、衡水人民广播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晚报要通过发布消息、开设专栏、刊登广告、开展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活动展开宣传。

24月下旬起,各县市区和市直工委文明办协调当地文明委成员单位,发动当地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推荐、评议和后期投票活动。

35月上旬开始,《衡水晚报》作为衡水市协办媒体开始对群众推荐出的人物事迹进行核实与采访报道。

46月初开始,侯选人在中国文明网上按月集中展示,并接受网民投票,得票靠前人选列入中国文明网“好人榜’,进行宣传。

512月下旬,根据实际情况,市文明办举行年度总结表彰活动,颁发年度性推荐奖、参与奖和组织奖。

(五)宣传推广

1、中国文明网开设活动专题,对推荐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

2、衡水晚报要开辟专栏,对推荐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衡水日报、衡水人民广播电台、衡水电视台配合宣传。

(六)鼓励措施

为调动更多群众参与,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设立推荐奖。对经核实和网上投票入选中国文明网“好人榜”专栏进行宣传的先进人物,在中央给予推荐人颁发价值100元纪念品的基础上,由市文明办颁发纪念证书。

2、设立参与奖。在积极参与评议、投票等活动的网民中,选取100名表现突出者,市文明办颁发纪念品和纪念证书。

3、设立组织奖。市文明办将在积极协助此次活动的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有关单位中,评出5个组织奖,由市文明办颁发纪念证书。

二、工作分工

(一)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工委文明办

1、组织发动:协调当地文明委成员单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网上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

2、协调媒体:组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二)新闻媒体

1、市和各县市区新闻媒体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根据中央及省统一要求,我市确定衡水晚报为协办媒体,衡水日报、衡水人民广播电台、衡水电视台为参加宣传报道媒体。协办媒体衡水晚报要开设“身边好人”专栏,负责从群众推荐的本地人选中(包括本报直接收到的群众推荐人选和经中国文明网反馈的人选),选取部分事迹突出者进行核实和采访报道,每个月汇总一次,报市文明办同意后,将这些人的事迹发送中国文明网,作为中国文明网“好人榜”每月候选人,进行集中展示和投票。

3、衡水日报、衡水人民广播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晚报务于58日前向市文明办提交各自宣传报道方案。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工委文明办和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努力把活动办成推动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的有效平台,成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良好载体。

 

 

 

衡水市文明办

200855

 

 

 

附:市直有关新闻单位名单

衡水日报、衡水人民广播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晚报

编辑:刘柳岐  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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