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2-17 09:02:43

为打造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亮点,充分展示我市文明生态村建设新形象,更好地发挥示范影响辐射带动作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领导小组决定在近年来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中工作力度大、覆盖面广、村庄建设成效比较显著的106国道沿线打造建设一批高标准文明生态村,形成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按照“六化”建设高标准,“两化”出特成亮点的要求,通过市县财政重点支持、市区直部门帮建、乡(镇)村共同实施,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利用今冬明春农闲季节,把沿106国道的村庄全部建设成为文明生态村,并形成一批村庄规划科学、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村民中心建设规范的高标准示范村,充分展示我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成果,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二、重点建设范围

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桃城区韩麻森、焦村、北苏闸、赵杜、侯店、耿村6个村,冀州市北内漳、谷曹庄、彭村、双冢、焦杨、韩村6个村,共12个文明生态村。

三、重点建设项目及支持资金安排

1侯店村

1)对南北两条街道、东西两条干道总计4000延米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投资10万元购置水泥板,建成封闭式排水网络。 
   
2)投资20万元对村内南北两条街道进行绿化,东西两条干道安装铁艺、栏杆,并对沿街旧房改造、修砌景观墙。 
   
3)投资5万元对侯店毛笔厂进行改造,将一楼全部改造成文化毛笔展室。 
    (4)
投资3万元,补充购置村民中心内的文体器材。 
    (5)
投资5万元,在村东口建一个体现毛笔文化的标志性雕塑。 
    
以上五项共需资金43万元,其中市财政支持10万元,区财政支持2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2、北苏闸村

(1)对村内1500米的街道进一步绿化、村口至广场街道两侧安装铁艺栏杆,树种初步确定为白腊、龙爪槐、碧桃、月季、冬青等,此项工程总需投资15万元。 
    (2)
为提高北苏闸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形象,逐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在村南口建造一座能代表北苏整体形象并独具特点的标志性牌坊或雕塑,刻写北苏村史,预计投资10万元。 
   (3)
为将""文化发扬光大,拟在村广场东侧建设一个上下两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左右的村史展室,需建设资金30万元。 
    
以上三项共需资金55万元,其中市财政支持10万元,区财政支持2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3、赵杜村

(1)对南大街和村东东西街道约2000平方米,破旧的砖硬化路面改建为水泥路面,计划投资10万元。 
    (2)
对沿红旗大街东侧村口两边进行绿化、美化、凸显该村产业特色,对村内东西、南北街道旧房改造、垒景观墙,约计投资15万元。 
    (3)
对现村民中心的办公设施和文体设施完善更新,并组建架鼓队和秧歌队,预计投资7万元。 
    (4)
对全村主干街道进一步绿化,补植树木花卉1万株,新植树木花卉1.5万株,安装铁艺栏杆2000延米,约投资7万元。 
    
以上四项共需资金39万元,其中市财政支持10万元,区财政支持2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4、焦村

1)按照村民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将电脑、电视、VCD等器材配置齐全,并购置文体器材,图书等,投资10万元。 
    
2)在村口建立一个标志型牌坊一座,计划投资6万元。 
    
3)对村公园、休闲文化广场进行高标准改造,突出人文景观。在村公园建设一个突出本村文化特色的雕塑,在村广场北侧建设一个文化长廊。需投入资金20万元。 
    
以上三项共需资金36万元,其中市财政支持5万元,区财政支持1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5、韩麻森村

1)为村民中心购置各种文体活动器材,计划投资5万元。

2)扩大休闲广场利用面积,在原有广场北侧利用现有的水坑修建水上垂钓中心,计划投资21万元。 
    
3) 村西沿肃衡路两侧南北延伸各50米,进行绿化、美化,需投资15万元。 
    
以上三项共需投资41万元,其中市财政支持5万元,区财政支持1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6、耿村

1)在健身休闲广场西侧建设村民中心,上下两层,约400平方米,按照村民中心建设要求建设各室,配齐各项制度,设施,计划投资30万元。 
    
2)胡同硬化18000平米,需投资15万元。 
    
3)主干街道安装铁艺栏杆,并补种花草树木,计划投资5万元。 
    
以上三项投资共需资金50万元,其中市财政支持10万元,区财政支持2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7、韩庄村

1)在村西建设320平米的文化休闲广场,需投资7万元。

     2)扩建、装修村民中心,配齐各功能室内部设施,需投资8万元。

     3)整治村容村貌,补种主街道两侧花草树木,硬化一条街道、18条胡同,需投资20万元。

所有建设项目需投资35万元,由市财政给于10万元的资金支持,冀州市财政支持2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8、焦杨村

1)改造、装修村民中心房屋6间,配齐各功能室设施,需投资10万元。

2)建设村民中心文化广场,需投资9万元。

3)硬化175条计18000平米胡同,需投资14万元。

     4)修建4条辅路,需投资8万元。

     5)建造街心公园,与钓鱼塘成为景色一体,需投资7万元。

所有建设项目需投资48万元。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冀州市财政支持3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9、双冢村

1)改造、装修村民中心房屋,配齐各功能室设施,需投资10万元。

2)建设休闲广场,需投资4万元。

3)硬化4条街道,需投资35万元。

4)硬化4条胡同,需投资27万元。

所有建设项目需投资76万元,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支持资金,冀州市财政支持3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10、彭村

1)开通一条南北大街,硬化500米,街道两侧绿化,需投资46万元。

2)维修东西主街道,需5万元。

所有建设项目需投资51万元,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冀州市财政支持2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11、谷曹村

1)装修改造村民中心房屋,配齐各功能室设施,需投资20万元。

2)建设中心广场,需投资30万元。

3)整修村西入口,需投资3万元。

4)硬化胡同30条,需投资6万元。

所有建设项目需投资59万元,市财政给予15万元的资金支持,冀州市财政支持3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12、北内漳村

1)开辟村北环路,硬化、安装路灯,需投资26万元。

2)更换村内主街道路灯,需投资23万元。

3)户户建设文明书架,配备100册图书,需投资8万元。

所有建设项目需投资57万元,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冀州市财政支持1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

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建设总计投资590万元,衡水市财政支持120万元,桃城区财政支持120万元,冀州市财政支持140万元,24个帮建单位支持一部分,不足部分由有关乡镇和各示范村自筹解决。

四、时间安排

沿106道文明生态示范带建设从20071月份全面启动,各示范村全部建设项目到20074月底前完成。

五、部门帮建安排

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建设,作为2007年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时间紧迫、投资量大,单靠政府投资和乡村自筹不能完全解决所需资金缺口问题,需要组织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资金和物质的支持帮助。根据目前我市部门帮建文明生态村工作的实际,我们确定了12个市直单位、6个桃城区直单位和6个冀州市直单位集中帮建12个文明生态示范村。具体安排如下:

桃城区焦村—市建设局、桃城区国税局帮建

桃城区耿村—市水务局、桃城区水务局帮建

桃城区北苏闸村—市电力局、桃城区电力局帮建

桃城区侯店村—市发改委、桃城区交通局帮建

桃城区杜赵村—市财政局、桃城区财政局帮建

桃城区韩麻森村—市地税局、桃城区地税局帮建

冀州市韩村—衡水迎宾馆、冀州市科技局帮建

冀州市焦杨村—市国土资源局、冀州市公安局帮建

冀州市双冢村—市交通局、冀州市商务局帮建

冀州市彭村—市国税局、冀州市检察院帮建

冀州市谷曹村—市工商局、冀州市工商局帮建

冀州市北内漳村—市民政局、冀州市法院帮建

单位帮建至少要支持帮建村3万元资金或物资,务必落实到位。第三批文明生态村建设不再安排这些单位参与帮建。

六、组织实施

沿106国道文明生态示范带建设工作,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创建办负责整个示范带建设的规划制定、协调调度、督促指导、检查验收。桃城区、冀州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1、桃城区、冀州市要高度重视示范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好各示范村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各示范村的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设立专项资金,把对各示范村的支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春节前落实对各示范村的资金投入;要加强示范带所有农村的文明生态村建设,把未列入示范带的村全部纳入2007年的文明生态村规划,真正把沿106国道沿线建设为以12个高标准示范村为核心的名副其实的文明生态示范带。

2、各帮建单位要深刻认识新的历史阶段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村的重大意义,把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完成帮建任务。

3、各示范村要科学安排各项工程的建设,抓紧做好建设筹备工作,尽快启动建设规划,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4、市创建办要认真抓好各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落实,定期调度,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建设质量,给予具体指导,并及时向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各示范村工作情况;要在20074月底前组织对12个村的建设项目逐个验收;5月上旬,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示范带建设工作进行观摩。

 

衡水市创建文明生态村领导小组

2007111

编辑:刘柳岐  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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