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四措并举确保文明单位含金量 突出道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0-05-05 17:11:26

冀州市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从四个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这一“传统项目”能够常建常新,保持持久的生命力,也使“文明单位”这块牌子的含金量越来越高。

 

  一、突出道德建设这一中心。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冀州市始终都把道德建设放在首位,把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三德三做”活动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通过组织“三杯竞赛”活动、评选“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文明家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大家参与,各单位还建起了道德榜、道德档案,每个月每个季度都有评比有表彰,真正使道德建设成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主旋律。

 

  二、贴近市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主线。近年来,冀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抓三促、两驱带动”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建设“滨湖文化名城”的社会发展目标,为此,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他们把弘扬“崇文重商、大气谦和、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九州之首精神”作为核心内容,同时要求各级文明单位要在建设滨湖文化名城这一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开展了一系列的诸如“城建功勋”、“创业精英”、“文化名人”、“推销能手”等评选活动,这样使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地和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脉络结合在一起,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体现时代特色,不断赋予创建活动新内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二十多年来,冀州市不断地为这一载体充实新内容,使这一活动常建常新,保持了持久的生命力。09年以来他们围绕建国六十周年,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征文、展览、知识竞赛、红歌节、合唱节等活动,今年又安排了“读好书、做好人”、“每月读一本书”、“经典中华诵读活动”等活动。同时,今年在“四个一批”创建活动中也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带头作用,出钱出力积极帮建,使文明单位在社会上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口碑。

 

  四、创造良好机制和浓厚氛围。冀州市对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都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并及时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同时对省、市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末位淘汰,保持文明单位队伍的先进性。近个来,先后有七个单位被摘牌,有十五个单位重新走进文明单位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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